男子转账40万求爱失败要求还款未果,法院:女方偿还34万

男子转账40万求爱失败要求还款未果,法院:女方偿还34万

yigelaigebao 2025-06-28 装修常识 2 次浏览 0个评论

为了追求异性,以各种名义给对方转账40万元,最终追求失败,这些钱款如何定性?应不应该退还?近日,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因恋爱赠与款项而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阿坤与小翠(均为化名)因生意往来渐渐熟悉,并成为朋友。两人都是离异,阿坤想追求小翠,从2022年起,他开始通过微信转账向小翠表达心意。其中部分转账小翠没有接收,包括“1314元”等含有特殊意义的金额。小翠还曾两次试图退还共计6万元,阿坤也没有收回。

2023年9月,小翠以投资入股需要资金为由,向阿坤借款20万元。至2024年底,阿坤累计向小翠转账40万元。

最终,小翠没有应允阿坤的追求,并多次承诺会归还款项。

今年2月,阿坤发现小翠与他人亲近,一气之下要求小翠立即还款或补写借条。小翠拒绝了这一要求,阿坤向猇亭区人民法院起诉追债。

庭审中,小翠辩称,除20万元借款外,其余均为阿坤自愿赠与。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款项性质的认定。首先,双方均认可的20万元银行转账及小翠明确表示“先用一下,一会儿转回去”的1万元微信转账,应认定为借款。其次,小翠多次在微信聊天中承诺还款,结合转账记录,可认定其余大部分微信转账也是借款,但需扣除具有特殊含义的“1314元”。至于小翠试图退还的6万元,若为借款,按常理阿坤应该接收,但实际上他没有接收,故视为赠与。

最终,法院认定借贷金额为34万元,判决小翠限期偿还。

承办法官指出,金钱无法购买真情,将大额财物作为“感情投资”,一旦关系破裂,往往面临“人财两失”的窘境。大额转账的法律性质是普通赠与、附条件赠与还是借款,需结合具体情景、转账目的、双方合意等综合判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提供借款时成立,但需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类似“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若无明确借款约定,易被认定为赠与;即使部分款项可能追回,转账方也需承担严格的举证责任,诉讼过程耗费心力,且结果难料。为避免纠纷,大额借款应签订书面借条,明确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要素;日常转账也建议备注款项性质,保留完整的沟通记录和转账凭证。一旦发生争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原标题为《男子2年转账40万元表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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